[]振華購物卡15張交易公告
發(fā)布時間:2025-08-05 00:00
標的基本信息 |
項目編號 |
YTCQFM-25003 |
監(jiān)測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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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名稱 |
振華購物卡15張 |
轉讓底價(萬元) |
6.75 |
掛牌日期 |
2025年08月05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年08月18日 |
標的明細 |
序號 |
標的名稱 |
權屬證號 |
評估值 |
掛牌價格 |
保證金(元) |
1 |
振華購物卡15張 |
* |
7.5萬元 |
6.75萬元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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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中介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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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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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結果 |
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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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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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年08月05日 |
掛牌公告期 |
10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期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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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規(guī)則 |
以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期掛牌4個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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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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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先權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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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該項目為購物卡資產包,共計15張,掛牌價為總價
2、看樣地點:招遠市人民檢察院。資產看樣為掛牌之日起第5個工作日,9:00-16:00??礃勇?lián)系人:徐琨 電話0535-3012512
3、標的無發(fā)票、無憑證,購物卡具體使用情況及使用地點、期限等請意向受讓方自行與相關門店了解確認,卡內余額由發(fā)卡機構確認,標的資產一經受讓,不可退換,意向受讓方未現(xiàn)場看樣的視為對標的實際狀況的認可。
4、交易標的均為非標準化產品,競價成功成為受讓方,則不得以不了解網絡競價方式或不了解交易標的為由拒絕受讓或拒絕付款,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換貨。
5、本次處置資產按其現(xiàn)場展示現(xiàn)狀進行轉讓和交接,轉讓委托方和交易機構對標的所作出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明,不作為對標的品質和質量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標的現(xiàn)狀的法律依據和標的移交的憑據。請各意向受讓方詳細勘察交易標的實物,了解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并謹慎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煙臺市公共資源(國有產權)交易中心僅就委托方提供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6、交易過程中,若意向受讓方發(fā)生故意提供虛假材料、無故不推進交易、放棄受讓或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等違約行為,交易中心有權采取扣除保證金、主張相應的賠償責任等處理辦法。
7、標的可能存在破損、殘缺、新舊情況不明等現(xiàn)狀,請謹慎購買。
8、本次處置資產按其現(xiàn)狀進行轉讓和交割,委托方對標的所作出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明,不作為委托方對標的余額、面值、有效期、真?zhèn)?、使用范圍、使用限制等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標的現(xiàn)狀的法律依據和標的移交的憑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僅就委托方提供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請各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實際情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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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非因轉讓方原因所引發(fā)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本人自行于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和交易費用、委托方收到全部交易價款后10個工作日內憑相關交易證明和身份證明赴委托方指定的時間地點辦理交割手續(xù),超過交割期限仍未領取標的的,委托方及交易中心不再承擔相應保管責任,受讓方應承擔標的的毀損滅失的風險以及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3、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并繳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轉讓公告內容及轉讓標的的現(xiàn)狀及瑕疵,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包括但不限于現(xiàn)場勘察、查閱由委托方提供的標的相關的檔案文件等),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讓方若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的現(xiàn)狀及瑕疵等為由逾期或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逾期交接標的資產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行為,應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轉讓方有權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扣除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掛牌,由受讓方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4、在標的交易、交割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保險、稅費一切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標的交割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保險、稅、費一切費用和風險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委托方和產權中心不提供郵寄或寄存服務。
5、交易過程中,因國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導致交易無法繼續(xù)進行的,交易相關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責任。
6、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按要求交納保證金,保證金不計利息。項目成交后,受讓方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其他競買人的保證金無息退回。受讓方未遵守上述承諾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費用或放棄受讓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報價周期內若無競買人響應底價,則項目不成交,所有競買人交納的保證金無息退回。
7、意向受讓方須承諾,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和其他費用后,同意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劃款申請文書后,將相關款項劃轉至委托方指定賬戶。
8、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期限內簽署《資產購買申請書》作為報名時的必要文件。
9、受讓方同意按成交金額的5%向交易中心交納交易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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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方案 |
組織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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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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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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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許聯(lián)合受讓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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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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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交納規(guī)則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2025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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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招遠市人民檢察院 |
轉讓方
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招遠市會仙山路36號 |
法定代表人 |
* |
注冊資本(萬元) |
0.000000 |
企業(yè)類型 |
事業(yè)單位 |
會員聯(lián)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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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方式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韋經理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電話 |
0535-6613326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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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聯(lián)系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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